conner
最高人民法院 | 人民法院报 | 国家法官学院 | 法研所 | 出版社 | 中国知产文书网 | 司法警察 | 会员专区 | 律所在线 | 民生 | 调查
首页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执行视窗 司法考试 法律实务 法院公告 执行公告 时评 视频 图片 专题 论坛 博客 杂志
中国法院网 英文版
顶部广告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诚聘英才
法律公告 设为首页
  现在位置:行政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两部委提出手机国内漫游费调整新方案
发布时间: 2008-02-06 10:41:17

AD IN PAGE
    据信息产业部网站消息,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再次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征求消费者组织意见,并将根据座谈会意见,近期对降低漫游费做出最终决定。

  2月5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邀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部分电信、经济、价格方面的专家,就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问题进行了座谈。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征求意见的方案是,以听证会第二方案为基础,在总降幅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对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做适当结构性微调。方案内容为,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不区分是否占用国内长途电路,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主叫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降为每分钟0.4元。移动运营商可以在上述标准以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负责同志介绍,这样安排的好处是,解决了方案二中部分漫游用户拨打漫游地电话,比现行实际价格每分钟提高0.1元的问题。据移动通信企业统计,由于话务结构不同,在漫游状态下,用户做主叫的比例高于做被叫的比例,因此,主叫0.6元、被叫0.4元的方案,降幅要略大于主叫0.7元、被叫0.3元的方案。

  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非常理解消费者希望进一步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的愿望。从个别电信企业的盈利水平看,也有进一步降低的空间。但由于几大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状况极不平衡,进一步降低资费受到一定制约。电信资费调整,要兼顾消费者利益和电信事业发展的需要,既要让消费者共享经济发展、技术进步的成果,又要让经营者有适当盈利,能够跟上技术进步的步伐。今后,要积极推进电信体制改革,促进运营商之间的均衡发展和竞争,在竞争中促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电信服务。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陈思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八类人应当少打手机 七条建议保证使用安全 ·美著名癌症研究所:打手机易致癌 应限制用量
·科学家研究发现:青少年过度使用手机易疲劳 ·台政坛保密通话手机 上亿组密码破译要10年
·草根“新国风”惹争议:手机入绝句 律诗谈股市 ·废弃手机成“金矿”一吨中能提取150克黄金
·中国版3G尝鲜者遇尴尬事 信号不稳功能不全 ·研究发现:通话手机使小鸡胚胎死亡率达64%
·研究称使用手机超过10年患脑癌危险增1倍 ·英国癌症专家发出严重警告 称手机比香烟更害人
胡锦涛总书记在陕西省榆林市考察工作
法治论坛2008年三季度摄影季赛评选结果揭晓
陈至立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
西藏雪灾3000多人受困死亡增至7人 转移1700多人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