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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主子”唱赞歌 媒体指西丰宣传部长也该辞职
作者:徐林林   发布时间:2008-02-09 10:4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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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辽宁省铁岭市委宣布,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因在“进京拘传记者”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责令其引咎辞职。

  一场弄得沸沸扬扬的“进京拘传记者”闹剧,终于在农历大年三十前夕有了个官方说法。尽管,铁岭市委选择在春节到来的头两天发布这一消息,令人怀疑是想让春节的欢乐、祥和气氛冲淡人们对这一事件的关注,但不管怎样毕竟给了公众一个积极回应。所以,铁岭市委的做法还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不过在我看来,张志国被责令引咎辞职,并未给这一事件划上圆满的句号。在“进京拘传记者”过程中,相信大家对县委宣传部部长李福路的表现仍会记忆犹新。李福路不仅和县政法委书记周某及多名警察亲赴北京“拘人”,而且还公开否认立案和张志国有关,为“主子”唱赞歌。他宣称“我们张书记是宽宏大量的人。他曾说,报道对我个人有什么损失不算什么,但不能因此让我个人对西丰发展付出的汗水付之东流”。

    现在,铁岭市委通过调查认定,在“西丰事件”中,张志国同意县公安局立案并拘传记者。虽说,在当下“一把手”权力至高无上的语境中,作为下级奉命行事,固然存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一面,但问题是,李福路居然可以睁着眼睛说瞎话,公开宣传张志国的所谓“宽宏大量”,将顶头上司描绘得如何了得。如此罔顾事实,丧失原则立场的行为,只能说明他和张志国是一丘之壑。这样的人,难道不应该引咎辞职吗?

  由此,联想到已落马的原郴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樊甲生。2006年夏天,在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被查后不久,樊甲生以市委宣传部名义下发了一个“三不准”文件:不准给外来媒体提供新闻线索;不准接待外来媒体记者;不准与外来媒体记者串联、合作等。樊甲生试图以此阻断所有与官商勾结有关的信息传播渠道,确保包括他本人在内的涉案官员实现“软着陆”。(《财经》杂志2007年7月12日:《被控三项罪名 郴州“三不准”宣传部长一审开庭》)试想,如果不是自己的屁股不干净,樊甲生会不会仅仅因为那个“三不准”而受到司法追究?我看多半不会。从樊甲生到李福路,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在一些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过程中,极个别宣传部门的主政官员之所以敢铤而走险、欺上瞒下,关键在于他们早已和“问题官员”坐在一条船上,成为利益共同体,替“一把手”分忧就是为自己谋福利,指望这些官员坚持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无异于于虎谋皮。



来源:新华网
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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