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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摄像帽请先对自己“照”
作者:叶传龙   发布时间:2008-02-14 10: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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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西山公安分局试点给民警大檐帽安装摄像头,可随时随地对处置过程全程录像。今后,民警们将不再为处置治安案件取证难犯愁了,新武器还可防止袭警事件的发生,同时规范了民警行为,保证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2月13日北京晨报)

    昆明警方真是太有才了,竟能想出这么一招——帽子装上摄像头,取证再也不犯愁。报道称,安装摄像头,主要目的在于取证方便,其实,它还有一个潜在功能,就是保护民警的权益,当他们受到不法侵害时,免遭举证上的尴尬。

    民警的合法权益当然应当得到保护,但笔者更以为,把摄像帽当作“监督帽”,用它来监督规范警察自身的执法行为才是第一位的。

    不可否认,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大随意性,如做不到亮证执法,存在违法行政,滥用职权,推诿扯皮现象,对群众态度冷漠,作风粗暴,对嫌疑人体罚甚至刑讯逼供,在处罚中自由裁量权宽严失当等等,由于个别民警行为“不检”,导致警民关系紧张,矛盾加剧,也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

    现在,民警戴上摄像帽,首先对准自己“照”: 看自己的行为是否合法,执法是否公正,心中是否装有人民,权力有没有被异化……摄像帽成为贴身的“监督员”,可以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努力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

    作为组织,可以通过摄像帽,让那些有警不接,处警不力,执法不严,办事不公等不端行为,逃不脱帽上“眼睛”的监督,受到应有的查处,这等于又为依法行政开启了一条监督通道。

    其实,类似装置国外也有,但它们的首要功用就是监督,其次才是考虑对警察的保护和取证的便利。如果各地民警在转变观念,改善服务,保护民生上多下功夫,就会形成良好的执法环境,就能实现和谐的警民关系。如此,摄像帽则会失去效用,戴在头上倒成了累赘。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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