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视点

“贪赃不枉法”者戒
作者:王海波   发布时间:2008-02-14 16:05:23

AD IN PAGE
    所谓“贪赃不枉法”,是指收受他人的好处却不为他人办事,或只办那些合理合法地“为他人谋取利益”的事。在生活中,有一些官员奉行“贪赃不枉法”,甚至美其名曰:违法犯罪的事咱不干。

    其实,暂且不提“贪赃不枉法”是否行得通,仅从收受他人贿赂这一点讲,便已构成受贿罪,理应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制裁。况且,“贪赃不枉法”不仅害人,而且害己害国家。如果说,对于那些合理合法该办的事情,只有行贿才给办,才能办,不仅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国家廉政制度,而且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必然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一经查处,自然要受到党纪和行政处分。常言道:“拿人的手软,吃人的嘴短”。事实上,行贿的人,大都是为了满足自己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倘若收受贿赂却不为他人办枉法之事,他人岂能答应?在现实生活中也往往行不通。俗话说:天上不会掉馅饼。没有人白给你送,白给你吃。      

    奉劝那些有“贪赃不枉法”想法的人,还是牢记陈毅同志的教诲:“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切莫因贪小便宜铸成大错,免得悔之晚矣。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漆浩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欧盟希望保政府改组后加强打击腐败和有组织犯罪 ·“行业标兵”缘何炮制惊天腐败大案
·中国禁止政府部门公款邀请演艺明星办营业性演出 ·究竟是什么在催生“殡仪馆腐败”
·广州去年16名"一把手"落马 房地产成防腐败重点 ·招聘能歌善舞酒量大的女接待员用意何在
·堵塞城建规划中权力寻租的漏洞 ·检察官披露送礼"三部曲" 坦言现行法律"力不足"
·县委书记不能一锤定音了! ·四纪委书记:和平时期腐败能够对党造成致命伤害
·内蒙古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因严重违法违纪被罢免 ·国家预防腐败应该着力解决的关键性问题
·河南平顶山贪官发短信谩骂市领导牵出腐败案 ·没有“短信事件”能否破获涉腐大案?
·致命伤害是腐败 ·小小人事科长缘何炼成了腐败大鳄?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