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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留女友竟致其伤残 害人害己仍执迷不悟
作者:胡为华 刘克进 发布时间:2008-02-18 16: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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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女友提出分手,以为将女友伤残,女友别无依靠,就会留在自己身边,故不惜用多用刨刀和电锯将女友刺划成重伤。日前,九江县检察院审结了一起残害同居女友故意伤害案。
犯罪嫌疑人毛某与女青年庞某于2005年初相识相恋,2005年3月份,二人开始非法同居,后生有一女。2007年10月,庞某提出分手,并且要求将一岁的女儿送给他人抚养。犯罪嫌疑人毛某以为如果将女友伤残,她没有依靠,就不会提出与自己分手,遂产生把女友搞成残废以使女友继续留在自己身边的荒唐想法。2007年11月2日,犯罪嫌疑人毛某从九江市一商店购得电锯和多用刨刀等凶器,来到庞某的父母家提出要见庞某,遭到庞某父母反对。于是犯罪嫌疑人毛某强行冲进庞某所在房间,用多用刨刀对庞某的腹部、手臂、大腿等处乱刺,并用电锯切划庞某左腹部。当地公安干警接到庞某家人的报警后及时赶到,将犯罪嫌疑人毛某抓获归案,阻止了他对庞某的继续残害。直至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毛某还执迷不悟,仍认为自己残害女友的做法只是为了能把女友留在身边,不能认识其行为的危害性。 来源:正义网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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