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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江西男子非法传销情节严重被判拘役
作者:侯阳 红海 发布时间:2008-02-19 11: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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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刘真真和蓝辉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元;没收其非法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江西瑞昌人刘真真和蓝辉于2006年8月来到河南后,以天冀公司名义采取“五级三阶制”的形式从事“蝶贝蕾”化妆品传销活动,参与者只需支付2900元购买一套“蝶贝蕾”化妆品即成为会员。传销过程中,刘真真和蓝辉采取发展下线,累计销售点数,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作为依据计算报酬的模式谋取非法利益。截至案发,刘真真发展下线33人,吸收他人股金9万余元;蓝辉发展下线28人,吸收他人股金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真真和蓝辉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非法传销,情节严重,均已构成了非法经营罪。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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