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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风雪执行法官衣衫湿 获赔款孤儿寡母暖心田
作者:杨晓兵 发布时间:2008-02-19 15: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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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2月18日上午9时,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一行三人驱车来到离县城约四十公里的安福县严田镇杨梅村朱玉翠老人家,将赔偿款送到老人手中。朱玉翠老人用颤抖的双手接过69000元,并叫来儿媳和年仅十岁的孙子,眼含热泪地连声说:“法官是我们的恩人,一定要记住他们的恩情。”
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2004年10月18日,被执行人宋仁业无证驾驶农用车将朱玉翠老人的儿子吴斌桥当场撞死。此事故经安福县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宋仁业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05年6月2日,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宋仁业赔偿死者家属死亡补偿费、小孩抚养费等各项损失共69000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宋仁业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于2005年8月8日向安福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依法向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宋某接到通知书后便外出躲避执行,一躲就是三年。在这三年当中,执行人员多次来到宋某家中,均无功而返。 2008年2月4日晚上8时,安福县正遇几十年未遇的严寒,雪花漫天飞舞,寒风凛冽刺骨。执行局杨局长得到消息,在外躲藏三年的宋仁业已回家。杨局长立即带领执行法官一行五人驱车前往宋仁业家,但车没开多远,由于连日的雨雪已使路面看不清,加上冰冻路滑,汽车无法继续前往。 为了不失执行时机,执行法官果断地徒步前进,打着手电筒深一脚浅一脚,冒着风雪走了十多里路,赶到被执行人家。正在家准备过春节的宋仁业看到五位满身是雪的执行法官突然出现在面前,顿时呆住了。最后他只好老老实实地将69000赔偿款交了出来。执行完后,五位执行法官又冒着风雪往回赶,回到法院,执行法官全身都湿透了。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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