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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全面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水平
作者: 陈永辉 吴春萍 发布时间:2008-02-20 11:4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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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2月19日召开的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学习、严格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全面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水平。
黄松有说,这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解决执行难、规范执行行为作为重要内容。执行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必将有力推动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学习好实施好民事诉讼法是今年以及今后一个时期执行工作的重大任务,各级法院要加强学习培训,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实施为契机,教育广大执行人员牢牢树立依法、高效、文明执行的理念,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进一步提高整体执法水平;随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实施,各级法院执行机构的职责将发生很大变化,大量的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案件使工作量大大增加。各级法院要立即着手研究提出实施方案,结合正在进行的执行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执行局及其内设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在学习适用民事诉讼法过程中,各级法院要注意总结执行实践经验,加强调查研究,把学习、适用、调研等工作结合起来。上级法院要加强指导工作。 黄松有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委37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构建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落实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执行工作遇到的一些重大困难和问题,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才能克服和解决。要完善执行工作协调配合机制,通过各有关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采取各种制约措施,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促使其自动履行;要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发挥整体效能,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执行活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防止和纠正各种违法违纪行为;要进一步落实执行工作保障措施,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改善执行装备。 黄松有强调,要继续推进执行工作的基础性、制度性建设,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针对执行质量不高的问题依然突出的状况,最高人民法院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展一次执行案件审判质量评查活动。围绕案件审判质量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执行行为,从根本上解决司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检查将选择部分法院,采取互查、抽查等方式,对执行案件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将以适当方式予以通报,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以达到规范执行、提高执法水平的目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将尽快研究制定《人民法院执行员条例》,规范执行员的任职条件、任免程序和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职业化建设。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志强出席会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致辞。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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