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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法院月余审执房屋拆迁案22件 无一强制执行
作者:商东 发布时间:2008-02-21 14: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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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2月21日,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特地来到天宁区人民法院,将“司法大调解 化解社会矛盾贡献奖”授予该院,用以表彰该院在新的一年短短1个多月中,和谐审理、执结房屋拆迁案件22件,无一强制执行。而且许多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官“和”字当头,注重调解,受到了当事人及社会的好评。
天宁区是常州的中心城区,近年来随着城市日新月异发展,城区的改造力度较大,涉及到多处地块居民的房屋拆迁。1月份,该院在审理和执行环节受理房屋拆迁案件近30件,这些案件涉及到市政工程、公共绿地及商业开发。该院对这些案件非常重视,院领导多次召集承办这些案件的法官召开会议。要求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审判、执行在确保公正高效的前提下,和谐为重,做到有情拆迁、平稳拆迁、和谐拆迁,高效稳妥地化解社会矛盾。 该院法官在这些案件的办理过程中,注意全面排查可能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充分听取被拆迁人的陈诉、申辩、困难和不满,耐心讲解法律法规、地方政策的相关规定,解释补偿标准、裁决依据的合法性。每一起案件在审理执行的前中后,法官们会不分白天黑夜多次上门,同当事人一起,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对比、衡量利益,以换位思考的方式用心用情去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院庭长做到每一起案件均亲临一线,靠前指挥。不仅赴现场调查,而且到社区走访群众、探望慰问困难拆迁户,排解当事人的忧虑。为最大限度地降低司法强拆的比例,该院注意做好与被拆迁户所在街道党委、社区、集体组织,以及开发商的联系沟通,协调解决房屋拆迁案件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如对群众合法合理的诉求,严格依法保护,并及时协调落实;对有关政策规定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按照法律原则,保护被拆迁人的正当权益。 2月18日,家庭困难的被拆迁户王某在协议上签完字后满意地说道:“我的房子当初因补偿存在分歧不同意拆迁,这段时间通过天宁法院领导和法官的真心协调,使我清楚了相关法律法规,我将自觉进行搬迁,现在我衷心的向法院表示感谢,感谢法院为拆迁户着想。” 据了解,该院在办理这些案件中,还在全区聘请了68位协助执行信息员和23名特邀调解员,在辖区6个街道设立了“诉调对接工作站”,建立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新机制,有7件拆迁案件在新机制下迎刃而解。 目前该院在妥善审理执结的22件房屋拆迁案件中,在原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基础上通过多次与相关单位协调,为8位生活比较困难的被拆迁户争取利益36万余元,并发放司法救助基金16万元,不仅为被拆迁户改善居住条件争取了利益,还为城市发展赢得了时间,真正达到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据该院领导介绍,他们在接下来的房屋拆迁案件的审理执行工作中,会继续贯彻“和谐为重”的理念,确保服从法律和服务大局有机统一,实现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互协调。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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