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创建和谐社会这一目标,从提升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入手,在案件执行工作中实施“三回头”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日前,该院执结案件50件,执结标的额达772余万元,执结历年老案29件,实际到位标的28.7万元,有效执结率同比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 该院通过改革执行机制,创新执行方法,调整执行战术,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去年清理执行案件的基础上,实施“三回头”制度:一是狠抓回头看,突出一个“勤”字。该院对未执老案逐件排查梳理,对有望恢复执行案件采取依职权主动执行为主,以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为辅,每半个月一次集中执行与每周随机执行相结合,使一批陈年老案得以执结。二是狠杀回马枪,突出一个“盯”字。对一些有财产拒不执行的“老赖”紧盯不放,经常在一天内或一个星期内连续实施多次回马枪,并用电话和短信督促,对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消磨其拒执意志。三是注重回头访,突出一个“诚”字。该院对双方当事人对抗激烈、群体性上访两类执行完毕的案件采取回访制度,诚心听取双方当事人对执行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执行措施、社会效果等方面的意见及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建议,及时改正工作中的不足,树立法院亲民、近民形象,积极打造和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