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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独霸"麻辣烫"生意 武力驱同行致他人轻伤
作者:杨克元 发布时间:2008-02-22 13: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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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为赶走同行独霸“麻辣烫”生意,安徽青年刘某纠集同乡4人对附近的“谢氏麻辣烫”进行打砸,并将一人打成轻伤。今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1年半。判处其他4人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1年。
安徽来沪青年刘某为抢地盘“垄断”麻辣烫排档生意,对附近经营麻辣烫生意的谢老板蓄意驱逐。刘某迁怒于谢老板及其亲属谢某。去年9月28日深夜,刘某纠集的同乡四人,携带钢管等作案工具至闵行区都市路4477号谢某经营的“谢氏麻辣烫”店,将店内的桌椅和餐具砸毁,共计价值220元,并对谢老板殴打,致其头部两处软组织裂伤,累计长达6厘米以上。经上海市公安局损伤伤残鉴定中心鉴定构成轻伤。 之后,刘某等5人慑于法律的威严,先后至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上述事实。在案发后及法院审理期间,刘某等5人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1.8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及其四名同乡结伙,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属共同犯罪。五人均有自首情节,且已赔偿了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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