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历史档案

“公正之路”报道之十一
“一五纲要”:启动法院全面改革的行动规范
作者:徐光明 唐亚南   发布时间:2008-02-25 09:34:37


     山东省禹城市法院落实一五改革纲要要求,以公开促公正,优化了人民法院良好执法形象。图为群众在观看该院的审务公开栏和法律文书公示栏。本报资料图片


AD IN PAGE
    2003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上讲话指出,经过5年的努力,人民法院第一个五年改革纲要确定的7大方面39项改革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时间追溯到上个世纪末,党的十五大确定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明确提出要推进司法改革;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大法。这就必然要求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由于社会关系变化、利益格局调整而致社会矛盾交织,人民法院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管理体制和审判机制因不适应形势而受到严峻挑战。

   挑战与机遇并存。人民法院改革势在必行已成共识,关键问题是如何改。其实,在此之前的几年间,不少法院先后推行过许多改革举措,这些探索和试验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但有的也引起了争议。显然,由各地法院自行其是地进行改革试验,缺乏严肃性和严谨性,不利于国家法制的规范和统一,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人民法院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是非常必要的。

   1999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了人民法院50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审判工作全面发展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各级法院、专家学者以及有关各方面的意见,颁布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第一次明确了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提出了从1999年到2003年,人民法院以落实公开审判原则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以强化合议庭和法官职责为重点,建立符合审判工作特点和规律的审判管理机制;以加强审判工作为中心,改革法院内设机构,使审判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力量得到合理配备;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进一步深化法院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法官队伍;加强法院办公现代化建设,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健全各项监督机制,保障司法人员的公正、廉洁;对法院的组织体系、法院干部管理体制、法院经费管理体制等改革进行积极探索。《纲要》是人民法院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的重要文件,也是动员和组织各级法院探索和实施各项改革的行动规范,对于全面加强法院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纲要》的指导下,全国法院迅速行动起来,一个扎扎实实的改革热潮在全国法院兴起。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大民事审判格局,实现审判流程管理中的立审分立、审执分立、审监分立——“三个分立”,推行审判长选任制等等。地方各级法院因地制宜,大力落实《纲要》中的各项改革举措。截至2003年年底,人民法院从审判方式、诉讼制度、审判机制、审判组织、执行工作、队伍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改革,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工作机制,初步树立了现代司法理念,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推动了法官队伍建设,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审判制度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为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少年法庭:唤回明天的希望 ·统一司法考试:提高法律职业者从业门槛
·胡长清案:彰显严惩腐败的决心 ·杜绝超审限:让当事人及时获得公正
·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 ·广国投破产案:创造性司法活动的典范
·“科技高地”上的公正天平 ·公正与效率:新世纪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
·庭审直播:让公众感受司法公正 ·"公正之路"报道四:纠正"隋香案"让人民群众满意
·“三个分立”:审判流程管理模式的革新 ·完善三大诉讼体系 建立大民事审判格局
·“公正之路”报道之--1999:人民法院执行年 ·论法院改革中的人才战略
·落实科学发展观 促进法院改革与创新 ·十项改革成果富有曲靖特色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