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民事案件

积怨报复替人征婚 侵犯名誉拘留赔款
作者:王书林 邓筱伟   发布时间:2008-02-25 09:59:00

AD IN PAGE
    2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侯艳丽赔偿原告李民丰、徐凤梅夫妇精神抚慰金1万元;被告公众信息产业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被告通视阳光广告公司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2007年7月3日、7月16日,曾与李民丰积怨的侯艳丽私自向某公众信息产业公司发布李民丰征婚信息:本人女,38岁,性感丰满,事业有成,孤枕难眠,愿寻身体强壮的男士。公众信息产业公司未对该信息审查核实,即通过其信息运营单位——通视阳光广告公司在新疆电视台公众信息频道循环播放。因信息所留电话是李民丰的,李民丰为此而收到多个求婚、交友的电话和信息,妻子徐凤梅一度曾为此事而诉诸法院要求离婚。李民丰报案后,警方处以侯艳丽7日行政拘留治安处罚。事后,李民丰、徐凤梅夫妇将三被告起诉到法院,索要赔偿。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作家状告华表奖影片侵权败诉 被反诉名誉侵权 ·港星李赛凤被诉侵名誉权 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
·香港一家投资公司董事长起诉网站讨名誉权 ·杨丽娟状告媒体侵害名誉权 不满法院不公开审理
·被指“网络撞车党”三面向公司状告百度、羊城晚报等侵权 ·通过网络辱骂他人 发帖人网络公司分担责任
·死刑犯状告《知音》虚构其犯罪情节 索赔1万元 ·一句"有一腿"玩笑引发名誉纠纷 受害人申请强执
·山西一农民告镇政府名誉侵权 历时两年最终胜诉 ·清华博士被指棒杀乡亲 蒙冤遭羁押怒讨名誉权
·互联网名誉及其侵权保护研究 ·淘宝网65家网络商店涉嫌侵犯名誉权被起诉
·广告公司私自乱发征婚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因代理"福寿螺案"遭侮辱 律师邱宝昌获赔2.4万
·媒体不实报道"清华博士卷入命案"被判道歉并赔偿3万 ·央视天气预报女主持人起诉羊城晚报乱点鸳鸯谱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