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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所代办员非法集资贪污公款40余万元获刑
作者:安健 发布时间:2008-02-25 10: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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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邮政所代办员冒用邮政储蓄名义向社会非法集资,骗取公众资金40余万元,还将黑手伸向了储户存款。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近日对这起案件作出宣判,以集资诈骗罪、贪污罪合并判处被告人代友谊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代友谊案发前系崇州市邮政局江源邮政所邮政代办员。2006年2月至3月,代友谊利用其代办邮政储蓄的便利条件,采取收入不入账的手段,将朱某、苟某两储户两笔存款共计1.1万元占为己有。同年4月至2007年4月期间,代友谊明知无权办理邮政储蓄业务,却冒用邮政储蓄名义,盗用存款凭条,隐瞒事实真相,向社会非法集资,骗取资金共86笔,涉及60余人,总计金额40万余元。案发后,上述资金被追回7.1万元,其余34万余元被代友谊挥霍耗尽。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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