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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法院行政案件撤诉率达74.7%
作者:
姜道策 李恩正
发布时间:
2008-02-28 1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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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法院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协调工作,起到了明显的效果。据统计,该院去年共审结各类一审行政案件75件,经协调,其中56件案子的原告申请撤回诉讼,撤诉率达74.7%。
该院行政审判工作首先围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相对人起诉难、胜诉难、申诉难问题;针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和解制度,在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理清案件争议焦点,并且在不违反法律程序性规定和实体性规定的前提下,耐心讲解法律知识,促使原告认识到自己行为存在的违法性;坚持在自愿、合法和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进行协调,不强迫当事人接受和解,正确、合理地适用法律,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避免了矛盾激化;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引导群众自觉遵守行政法律、法规,依法解决争端,平息纠纷,使大量的“官民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有力推动了行政工作的开展。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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