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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坍塌砸死雇工 违规盗采矿石黑矿主终获刑
作者:王雪 发布时间:2008-02-29 16:27:08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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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家住密云县不老屯镇的郑某,因在雇佣他人盗采铁矿石过程中发生山体坍塌,将其雇工曹某砸死,被密云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08120.9元。
郑某的家紧邻富裕的铁矿区,因地处密云水库周边,为保护环境,密云政府三令五申禁止盗采矿石。在利益的驱使下,郑某无视法律,雇佣曹某等人在其承包的果园内盗采矿石。2007年12月19日13时许,因郑某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导致在盗采过程中引起矿坑山体坍塌,曹某被砸伤。郑某知道后将曹某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曹某于当日死亡。 密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因郑某的犯罪行为给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某的五名近亲属造成了经济损失,故判处郑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赔偿曹某家属经济损失共计208120.9元。 宣判后,郑某表示认罪伏法。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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