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绿洲’证明社会没有疏远我们,法官的关爱让我们感到了温暖,被施行缓刑的我一定会认真改造,重新做人。把这个劳动教育基地作为净化自己心灵的“圣地”,经常来这里植树浇水。相信再过几年,当我们所载的核桃树的果实挂满枝头时,我们也一样会硕果累累。在这里真的要谢谢院长,谢谢少年庭的法官们,我们一定不辜负您们的殷切希望。”3月3日,一封从昆明某工厂的来信放到了云南省沾益县人民法院院长唐敬东的案头。 近年来,云南省沾益县人民法院在坚持“少年模拟法庭”、“圆桌审判”、“定期回访帮教”和与妇联等共同在辖区的8个乡镇设立青少年维权信箱,构筑青少年维权“立体化”通道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家庭有监管条件,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部分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法官经常回访未成年缓刑人员,鼓励他们积极改造,扬起生活的风帆。
春节前,沾益县人民法院决定与县林业和关工委共同建立“心灵绿洲”未成年人劳动教育基地,让未成年缓刑人员培养劳动观念,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基地给未成年缓刑人员提供劳动场所,每年不定期组织他们到基地义务植树。
活动当天虽然天气寒冷,但21名未成年缓刑人员却激情饱满,特别珍惜这次难得的劳动机会。17岁的朱某某因盗窃罪被判刑两年缓刑三年,目前在家安心干农活。他说,非常后悔当初的盗窃行为,今后一定要引以为戒,靠劳动去生活。徐某某因抢夺罪被判刑三年缓刑三年,现在某学校读书。他高兴地说,上午来到沾益时,法院、关工委领导看他穿得单薄,还送给他一件羽绒服,让他从心里感到温暖。父母知道植树的事情也很高兴,鼓励他好好干,不要辜负大家的一片好心。17岁的施某某也曾走入歧途,因抢劫罪被判刑三年缓刑五年,现在外出打工,靠劳动所得已经解决了生活问题。他表示,现在生活很充实。今后一定要好好做人,孝敬父母,回报社会。
因抢劫罪被判缓刑的朱某,目前在昆明市一家保洁公司工作。接到植树通知后,当晚就坐城际列车回到曲靖。虽然今天天气寒冷,但他内心却感到无比温暖。他说,法官经常打电话给他,教育他一定要遵纪守法,好好做人。据沾益法院少年庭庭长张艳梅介绍,基地的建立要给美丽的珠江源添一片绿洲,其实也给了未成年缓刑人员心中一片绿洲,这个基地要建设好,“心灵绿洲”活动要长期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