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查询 人民法院报 国家法官学院 法研所 出版社 中国知产文书网 会员专区
法院新闻
新闻中心
大法官
案件库
法院在线
人民陪审
法律文库
网络直播
党建工作
地方联播
执行视窗
法院公告
法律实务
专题报道
执行公告
法治热点
司法考试
论坛/博客
网上调查
电子杂志
时 评
视 频
图 片
民 生
投稿信箱 欢迎加入中国法院网
北京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内蒙古 | 辽宁 | 吉林 | 上海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福建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海南 | 黑龙江 | 重庆 | 四川 | 贵州 | 云南 | 西藏 | 陕西 | 甘肃 | 青海 | 宁夏 | 新疆 | 兵团
用户名: 密码:
建网须知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宣传先进 档案数字化 公告 各地民意沟通信箱
  现在位置:时政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纠错

国家计生委官员称现行生育政策不会调整
发布时间: 2008-03-05 15:57:36

AD IN PAGE
    国家计生委官员3月5日就生育政策接受新民网采访时表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报告中提出将“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实际上代表政府对近一段时间关于生育政策调整传言作了正式、权威的回应。该官员说,中国不会调整现行生育政策,也没有研究是否要对现行生育政策作出调整,中国会稳定低生育水平。

  计生委官员还就全国政协大会发言人吴建民3月3日答记者问表态说,不清楚吴发言人是从何渠道得到相关说法,政协无论如何也代表不了政府部门。

  3月3日,吴建民在全国政协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独生子女的政策是中国根据当时的情况,没有别的选择,只有选择这样一个政策。这个政策在中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大概从70年代到上世纪末,中国一共大概少生了3亿—4亿人。任何政策都是从实际出发的,经过许多情况的变化,是不是需要对一些政策进行调整,有关部门正在考虑。

  近来一些境外媒体关于中国将调整生育政策的报道受到中国官方和坊间关注。2月28日路透社援引计生委一位副主任的说法称,中国希望逐步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报道称,中国相关官员表示,自己无法回答现行政策何时会调整、以及如何调整,但表示中国的决策层已经开始重视这一问题。官方打算研究这个问题,但他们不希望人口出生率出现反复。

  但该报道3月1日即遭计生委否认,官方表示该报道“报道不准确、内容不属实”,表示具体回应将于近期披露。

  计生委今日表示,将按照温总理报告的要求,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全面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扩大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范围,提高奖励扶助标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计生委还对新民网说,中国现行生育政策是宪法和法律既已明确的条文,坊间所说“独生子女政策”一词是不准确的提法。(新民网 王洋)



来源: 中新网
编辑: 韩京红

dot 相 关 文 章 投稿信箱 推荐给朋友: Email
·我国现行生育政策可能微调 但总体“不放松” ·中国对现行生育政策可能做微调 总体上不会放松
·北京计划生育调查:富人名人等三类人群最难管 ·"生育特区"二胎试点20年:成效显著却仍是"试点"
·我国已为5000余名灾区妇女提供再生育服务 ·出生人口素质形势严峻 国家计生委提出孕前预防
·计生委:群众自我预防出生缺陷意识和能力要提高 ·调查显示:多数女性在生育问题上“口是心非”
·防辐射孕妇服有用吗?专家:一般情况下不必穿 ·广州计生条例出台规定 超生者五年不得进国企
汶川地震一周年特写:鲜花盛开北川废墟
自留脐血到底管不管用 "生命银行"是否虚假宣传
中俄签石油领域合作协议 能源合作实现重大突破
格鲁吉亚囚犯特赦令引发女子监狱暴乱
dot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
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报价 | 诚聘英才 | 法律公告 | 建网须知 | 宣传先进 | 档案数字化 | 公 告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06040)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9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