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港澳台

港玩具大王幼女卷入"艳照门" 怒告某周刊诽谤
发布时间:2008-03-07 16:07:17

AD IN PAGE
    中新网3月7日电 沉寂一时的艺人艳照风暴昨日再掀波澜,港富家女、社交名媛、美女CEO蔡加怡昨日入禀高等法院,控告第498期《快周刊》一篇文章,内容影射及诽谤蔡加怡是其中一位艳照女主角,要求该刊移除有关报道、作出道歉及赔偿。蔡加怡昨晚强调:“我完全不认识陈冠希”,又形容对有关报道“好气愤、好不开心”。事件更惊动身在北京参与全国政协会议的父亲、玩具大王蔡志明。

  据香港媒体报道,蔡加怡强调,“我完全不认识陈冠希,家里人也不认识他,这篇报道好离谱,有必要发出声明澄清。”并对被卷入艳照风暴感到气愤。她说,本周初发现有关周刊的报道,“朋友一看到杂志就知道是在影射我,叫我自己买本书看,我看完好生气、好不开心。”后来她又得悉内地网民点名指她涉及事件,令她更为愤怒。

  向来与父亲关系良好的蔡加怡透露,该篇报道甚至惊动本身是全国政协委员的父亲蔡志明,“爸爸看完之后都好生气,希望尽快澄清。”蔡加怡说,身在北京的父亲本来对事件并不知情,但其他朋友致电把情况告诉他,令蔡志明大发雷霆,誓要替女儿讨回公道。

  蔡加怡在入禀状指出,第498期《快周刊》封面故事“警爆希哥过万新相 富豪女有份”,标题及文章内容含有影射及诽谤成份,要求《快周刊》道歉及赔偿,并申请禁制令,禁止该刊继续刊登该篇文章,并移除网站内容。据悉蔡加怡昨日已透过律师将入禀状交予《快周刊》,而该刊网站昨晚已无法登入。对于会否效法台湾女星蔡依林和萧亚轩悬红征求相片,以表清白的决心,蔡加怡表示:“没有想过,暂时没有考虑。”

  不过,蔡加怡表示,与家人商议后,今日会以她担任主席的康健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名义,在多份报章刊登声明澄清事件。声明特别详尽地澄清两人毫无关系:“本公司及蔡加怡小姐与陈冠希先生从不相识,亦从来没有接触,不管在业务上或社交及私人方面绝对没有任何关连或联系。”记者昨晚再问蔡加怡与陈冠希是否直接或间接认识,她斩钉截铁地表示:“我完全不认识他!”



来源:中新网
编辑:韩京红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港一杂志因刊登"陈冠希淫照风暴"特刊被罚3.5万 ·香港一杂志因刊登刘嘉玲被虐裸照遭到罚款
·被控涉嫌教唆强拍裸照 台北一前女议员洗脱罪名 ·"艳照门"首被告称所贴照片是因好奇上网搜到的
·香港一杂志因刊登40张艺人裸照被判罚款3万 ·“艳照门首犯”涉骗50万元 难逃伪造文件指控
·姐姐证实陈冠希会返港上庭 现在全家信了基督教 ·发放84张女艺人淫照 港年轻男网民被法院提堂
·陈冠希10月为"艳照门"出庭 以控方证人身分作供 ·陈冠希年底非洲行善赎罪 纽约访友细说艳照真相
·"艳照门"10月正式开审 涉案被告否认全部控罪 ·港大"翻版裸照"案开庭 偷存交欢片U盘男生不认罪
·沪白领版"艳照门"火爆网络 艺术还是色情引争议 ·发艺人淫照男子再提堂 93张涉案图交淫审处评级
·"艳照门"成求职面试题 独辟蹊径还是不合时宜? ·淫照未评级先控嫌犯 有议员责香港律政司欠理据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