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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方面严格要求法院和执行法官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问题
作者:陈思 发布时间:2008-03-10 1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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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副主任鲍圣庆做客中国法院网与网友交流,在谈到个别法院和法官存在消极执行的问题时,鲍圣庆说,要从落实民诉法有关规定、强化执行公开、加强执行监督、严格执行期限、适时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严格管理和考核实行量化考核管理个六方面严格要求法院和执行人员。
鲍圣庆认为解决消极执行问题,应当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制度与执行法院消极执行的行为申请执行人可以想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或者请求上一级法院督促执行法院限期执结。这项制度对防止和克服消极执行意义重大,应当严格贯彻落实。 二是要强化执行公开。执行公开是实现当事人知情权、参与全和监督权的前提和保证,也是消除消极执行确保执行公正的重要措施。中政委52号通知已经对公开执行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做到执行的全过程公开、中政委37号文件又明确提出要“健全执行案件查询、执行告知、执行情况通报、执行听证、执行来信来访处理等执行公开制度”。要坚决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和最高法院下发的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做好执行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三是要加强执行监督。建立和完善执行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督办工作的规定》,督促下级法院及时采取执行措施,或者在制定期限内办结;下级法院拒不落实、消极落实上级法院意见的,将被依法追究责任。 四是要严格执行期限。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建立和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机制,每一个执行环节都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严格期限延长的批准条件和程序,杜绝执行落成各个阶段的超期行为。 五是适时组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在做好日常执行的同时,根据执行积案情况,适时组织集中清理活动,一定把村案数压下来,实现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六是严格管理和考核实行量化考核管理,已案件执结率、中止率、平均执行期限、信访率等指标,对每名执行人员的执行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考核,奖勤罚懒。认真贯彻执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严肃追究消极执行人员的责任。 更多精彩进入直播页面浏览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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