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视点

关怀支持司法工作的“及时雨”
作者:许 波    发布时间:2008-03-10 14:40:00

AD IN PAGE
    近日,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承诺今年“要加强对行政收费的规范管理,改革和完善司法、执法财政保障机制”。财政部在专题报告中,也将完善并落实“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司法经费保障制度,以及建立诉讼收费办法改革后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等问题列入今年的预算安排。对司法机关而言,这个好消息如春风化雨般及时且沁人心脾。

    长期以来,经费保障困难是掣肘司法机关发展的“瓶颈”,也是制约基层政法工作发展的难题。司法经费严重短缺,直接影响法院审判工作正常运转,致使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受到严重挑战。反之,如果法院的经费能够足额保障到位,那么法官培训经费短缺和法官工资福利待遇低下的问题,以及基层法官培训档次低、规模小的实际状况必然能够得到有效改善,这显然能够促进法官自觉增强自身综合素质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法院各项建设稳步推进。

    不必讳言,人民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应该具备较高品质,但同时他们又和普通人一样,具有种种最基本的正常需求。充足的物质保障是落实法官各项待遇的前提,优越的待遇不仅可以有效杜绝各种司法不公问题,而且可以促使法官加倍珍惜自己的职业,全力以赴地投入到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当中。同时,充足的经费保障有利于创造更加良好的拴心留人的司法环境,有利于法官队伍持续稳定和加快职业化建设。

    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体现国家的意志,代表国家的形象,经费如同粮草是法院履行法律职能、审判事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有了充足的经费,才能维护司法机关活动正常的运行。因此,加大司法机关经费保障力度,尤其是全力保障维护法院审判活动正常运行的经费十分重要,只有确保经费保障及时足额到位,才能有效缓解各级法院在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中面临的资金困难,最大限度保障经济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更好彰显法律公平与正义的价值与和谐司法理念,促进审判为主各项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长远来看,全面加强基层政法基础建设,全额保障政法部门开展重点业务工作所需经费,建立诉讼收费办法改革后法院经费保障长效机制,不仅有赖于中央财政专项经费投入的大幅度增加,保证专项资金全额足额到位,使司法机关履行职责得到更加强有力的支持保障。同时,司法机关自身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在刀刃上也至关重要。只有对财政经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方能有效缓解收支矛盾压力,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我们深信,随着财政经费保障日愈充足,司法机关各项工作将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薛勇秀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株洲中院开展四项活动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云南传达学习“两会”精神
·人大代表:面对网络隐私侵权 法律不该沉默 ·江西高院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2008两会热点报告出炉:网民最关注住房价格问题 ·两会,有多少众望所归?
·莫让胡小燕沦为企业的“御用”工具 ·聚焦两会介绍审判工作 中国法院网直播反响热烈
·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政府工作报告诞生记 ·欧洲华侨华人评中国“两会”舵手确立扬帆启航
·不要轻易否定6小时工作制的建议 ·胡锦涛的签名与温家宝的左手
·农民工代表履职更在于会后 ·境外华文媒体评中国“两会”:期待改革更深入
·华媒评"两会":"胡温新政"步入稳步实践阶段 ·台报关注温家宝记者会 称“平民总理”气定神闲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京ICP备05029464号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8276)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