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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加大
发布时间:2008-03-10 15: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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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了工作报告。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童建明做客新华网两会访谈,解读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以下为访谈部分内容:

    主持人:刚才您提到了职务犯罪,这是我们很多网友所关注的检察工作的一部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五年来,职务犯罪呈现出什么样的新的特点?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效?

    童建明:对查办职务犯罪这一块人民群众一直比较关心。从我们办案的情况看,有几个特点:一个是大案要案比较多;第二个就是窝案、串案比较明显,特别是在一些权力比较集中的行业尤其如此;第三个就是职务犯罪的隐蔽性比较强,具有智能化特点,利用高科技的犯罪也成为一个趋势。

    五年来,检察机关针对这些犯罪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了一些比较有效的措施,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一是突出办案重点。始终把办案重点放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犯罪案件上,放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上,放在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危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上。二是通过加强举报工作、加强与执法执纪部门联系配合、加强案件线索管理等措施,拓宽案源渠道。三是针对犯罪在一些行业和领域高发、频发的情况,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的办案方法,进行集中查办、集中治理。四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的体制优势,强化上级检察院的组织协调,增强不同地区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五是针对近年来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等增多的特点,完善境内外追逃追赃机制,会同公安部等有关部门开展追逃专项行动,加大追逃缉捕和境外引渡的力度。

    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明显加强。突出的表现:

    一是查办大案要案成效明显。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近18万件21万人,其中立案侦查贪污贿赂十万元以上、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案件35000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近14000人(其中厅局级930人、省部级以上35人)。大案、要案占立案数的比例分别从2003年的46.8%和6.3%上升为2007年的58.3%和6.6%。

    二是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成绩突出。2006年以来,检察机关以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为重点,共立案侦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近2万件,涉案金额34亿多元。

    三是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新的突破。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反渎职侵权宣传月活动、制定渎职侵权犯罪的立案标准、健全反渎职侵权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专项活动,推动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反渎职侵权工作有新的突破。五年共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近35000件42000多人。针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同步介入事故调查,检察机关在这些事故的调查里面,发现和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渎职犯罪。五年来,立案侦查纵容违法违规生产、不报谎报重大事故等涉嫌犯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100多人。

    四是追逃工作有新的进展。五年共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4500多人。



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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