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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大法官真诚谢代表
作者:刘 岚 发布时间:2008-03-11 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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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即将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岗位上离任的时候,再次来到广东团,见到家乡的各位代表,我感到格外亲切和高兴。”
3月10日下午3时,当即将卸任的中国第一位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走进广东代表团会议厅时,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广东是肖扬的故乡,他用家乡话作开场白向代表问好,引来一阵笑声。“从一个山村少年,成长成为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我非常感谢党对我的培养,也非常感谢全国人民特别是广东人民对我的帮助、支持和信赖!”肖扬回首自己七十年的人生路,感慨万千。 1990年,肖扬从广东北上进京,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到司法部部长,从司法部部长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十八年中,肖扬见证了共和国历史上许多重大事件,见证了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我以自己能够参与其中并贡献一点微薄之力而感到高兴。特别是有机会在最近十年里向全国人民报告人民法院工作,我备感珍惜,备感荣幸。” 3月10日上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向大会作了两届任期内的最后一个工作报告,完成了宪法和法律赋予他的最后一项职责。在广东团审议过程中,许多代表发言,对人民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很多很好的建议。肖扬向各位代表对法院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届人大时,肖扬是广东团代表,十届人大时是山西团代表。十年间,肖扬每一次都要参加代表团全团审议和分组审议,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坦陈自己对问题的思考,与代表进行着良好的沟通,这一次即将卸任,他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职责: “在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坚持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如果我们不严格审查,把无辜者判为有罪,甚至冤杀、错杀,法院、法律都将蒙羞,社会就不能和谐,国家就不能稳定。所以我们提出‘疑者不杀,杀者不疑’的主张,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感受到它的必要性和正确性。”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我们实行‘平等保护、调判结合’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调解,当事人满意了,‘执行难’问题缓解了,涉诉上访减少了,可以说是‘一招制胜’,把积极、和谐的因素发挥到最大化,把消极、不和谐的因素减少到最低程度。”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们既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又维护政府的权威。行政审判的宗旨是维护公民权利,如果公民权利受到违法侵害,必须给予法律的救济。同时,对于政府依法作出的正确决定,法院要依法支持,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政府的重要职责就是维护秩序,如果政府失去权威,社会必然出现无序的状态,将从根本上危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在发言的最后,肖扬真诚祝福广东在中央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地发展,祝福广东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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