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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违章驾车被拦 物资公司老板头撞方向盘诬陷交警
作者:胡卫国 发布时间:2008-03-11 09: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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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一司机因违章驾车,故意用自己的头撞汽车方向盘诬陷交警。3月10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对其判刑8个月。
现年29岁的陈一明是某物资有限公司的老板,2007年12月的一天中午,陈一明驾驶小汽车在某路口行驶,因违章变道被执勤交警拦下。陈一明认为,被执勤交警拦下与自己身份不符,为逃避查处,拒不熄火又不下车接受检查,并自己用额头撞击汽车方向盘,引来不明群众观望,扬言交警打人,在交警李警官强制要求被告人陈一明将汽车熄火时,陈一明将李警官的手指抓伤,造成该警官右中指末节皮肤裂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一明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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