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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副检察长胡克惠:应专项立法保护举报人
发布时间:2008-03-11 15: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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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检查机关来讲,我们是希望立法机关尽快地把保护举报人列入立法计划,使我们举报人的这个举报行为,在法律上受到更加刚性的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在做客央视时特别强调。

    如何进一步完善举报制度、更好地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并以此推进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一直是近年来我国检察系统工作的重点,并且为众多的两会代表、委员所关心。针对这个话题,央视两会特别节目《我建议》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贵华、社会学家李楯、反腐作家陆天明以及众多工作在一线的检察官代表走进演播室,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在听取了陈晓兰医生多年来与问题医疗器械做斗争,虽屡遭打击仍坚持举报的感人事迹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胡克惠表示:"陈医生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检查机关在研究我们的举报工作当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进一步地改进对举报人的保护工作。"

    在回答节目主持人关于"如何用具体的措施更好地保护举报人"这个问题时,胡克惠副检察长提到:社会上确实存在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现象,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举报人用什么样的方式,在什么样的场合,向谁举报,向哪个机关举报都可以自由选择。"如果你说我不相信你举报中心的某一个检察官,我要求面见检察长,这都是可以的。你要求在什么地方和我们约谈也可以,你要求哪些人回避,我们都可以由你选择。"

    胡克惠副检察长还重点强调:检察机关对于举报线索转办的过程同样有严格的保密规定,而且"举报线索都是专人管理,哪一个环节上出问题,在哪个环节上透露出去,那都是纪律所不允许的,(相关责任人)都要受到查处。"

    对于现场很多专家以及一线检察官提到的"用更加完善、甚至专项的法律来保护举报人"的建议,胡克惠副检察长表示,他们已经向全国人大提出了制定"举报法"的立法建议,"作为检查机关来讲,我们是希望立法机关尽快地把它列入立法计划,使我们举报人这个举报行为,在法律上受到更加刚性的保护。"



来源:央视国际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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