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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保障部
发布时间:2008-03-11 15: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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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3月11日15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表决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草案。

    [华建敏]五、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人力资源是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为更好地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必须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整合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为此,组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职责整合划入该部。

    不再保留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来源:新华网
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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