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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主任醉死娱乐城何“功”之有?
作者:徐林林    发布时间:2008-03-11 16: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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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是郭世忠去世后的第十三天。46岁的他,生前是河南信阳市新县人口计生委主任。在郭世忠猝死的第二天,县委发文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同日,县政府决定为他追记个人三等功,并发文号召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向他学习。然而,浮出水面的事实犹如晴天霹雳:2月27日凌晨,郭世忠因应酬时饮酒过度,醉死在当地一家娱乐城!(东方今报3月11日)

    与此同时,一篇题为《如山情怀铸国策》的通讯正被逐级上报。至今,2800多字的文章还能在“中国人口网”上找到。文章写道,“郭世忠年仅46岁,殉职在工作岗位上”。也许,郭世忠生前的确像相关文件说的那样,“忠于职守,忘我工作,不甘落后,勇争一流,爱岗敬业”。但遗憾的是,他毕竟活活醉死在娱乐城,而非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公共场所。对此,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和主政官员未必就不清楚?人命关天,且死者身为县计生委主任,下面敢不如实禀报?然而,让人看不懂的是,在明知郭世忠死于醉酒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却认定他因公殉职,褒奖有加,予以厚葬。

    面对这样的“盖棺定论”,包括当地党政机关干部在内的公众会怎么想?原来,连领导干部胡吃海喝,到娱乐城尽情“潇洒”也是“革命工作”。即便期间有个三长两短,非但不会遭到组织异议,反而堪称“有功之臣”。难怪当记者接到报料,赶赴新县了解相关情况时,绝大多数人对此三缄其口,以沉默来表达对县委、县政府这一荒谬决定的质疑。

    早两天,有报道称,信阳市某官员强调,“禁酒令”收效不错,还将长期坚持下去。现在,县计生委主任醉死娱乐城,难道不是对“禁酒令”的一种绝妙反讽?虽说,郭世忠没有在工作时间的中午贪杯,但下班以后就可以接受下属单位的宴请,纵情泡在酒坛子里么?郭世忠因饮酒过度而死亡,固然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情,但无论怎么说,酒店、娱乐城总不能算领导干部的“工作岗位”吧?莫非他郭主任与人推杯换盏,也关乎全县的计生工作?凭什么追授他为“优秀共产党员”仍嫌不够,还得追记个人三等功?对此,新县县委、县政府恐怕得有个明确的交代才行。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薛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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