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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行政机关领导对案情重大、社会普遍关注的案件出庭应诉
作者:陈思   发布时间:2008-03-12 11: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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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做客中国法院网和网友进行交流时说,对于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欢迎、倡导、肯定、支持。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可以选择一些案情重大、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规范和教育意义的案件出庭应诉。

    针对近年来,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在全国蔚然成风,相当多的行政机关将出庭应诉和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况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考核指标的情况,王秀红说,这一现象得益于各级党政领导司法观念和法治意识的转变,得益于各地司法环境的整体改善,得益于法院促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不懈努力。实践证明,行政领导出庭应诉,一方面彰显了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和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的法治形象,有利于消除对立情绪,避免矛盾激化,促进当事人双方和谐礼让;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行政领导及时发现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王秀红说,对于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是:欢迎、倡导、肯定、支持。作为行政机关的主要领导,工作繁忙、责任重大,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每一件案件都出庭应诉,但可以选择一些案情重大、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规范和教育意义的案件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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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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