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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是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
发布时间: 2008-03-12 1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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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2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做客中国平安网、新华网与中国法院网联合举办的两会访谈,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在回答网友提问时,王秀红说,行政诉讼法是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最大保护。

    王秀红说,首先,行政诉讼法的宗旨就是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其次,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合法的予以维持,不合法的就要予以撤销,以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第三,行政诉讼法还明确规定,被告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时候,必须要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准确适用法律,并且符合法定的程序。否则,人民法院将会依照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如果被告不能够举出证据证明其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他将承担败诉的结果。行政诉讼法恰恰是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最大的保护。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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