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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就状告比亚迪侵害商业秘密一案撤诉
作者:彭勇   发布时间:2008-03-13 16: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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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3日从有关方面证实,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同意,原告富士康撤回对比亚迪侵害商业秘密的起诉。

    深圳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显示:作为原告的富士康两家下属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和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是今年2月27日提出撤诉的,深圳中院于3月6日下达裁定书,判定允许两公司撤诉,并承担相应费用。

    至于富士康撤诉的原因,富士康方面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要求。比亚迪公关部经理、新闻发言人王建钧表示,对此不予发表评论,一切以公司公告为准。

    本案的主审法官于春辉告诉记者,作为民事案件,富士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从案件本身来说,法院只是履行了法律程序,并没有作出最后的判决。

    资料显示,2006年6月,富士康在深圳起诉比亚迪侵犯该公司知识产权,索赔500万元。这一案件牵涉两家大型知名上市公司,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当事人对技术问题有争议,深圳中院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后,由最高院委托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鉴定的结果显示,比亚迪获取的相关文件中,确有部分文件构成非公知信息,能给企业带来经济价值。但在2008年2月底,比亚迪表示,送交北京鉴定机构的关于比亚迪侵权富士康的资料有被篡改可能,它或将无法作为证据被使用,因此要求重新进行鉴定。

    至于富士康下一步的动作,是就此止步,还是另起炉灶,目前记者没有获得确切消息,但知情人士表示,不排除富士康采取其他行动的可能性。



来源:新华网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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