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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汉朝:民诉法三项修改有利于解决申诉难
作者:
陈思
发布时间:
2008-03-13 16: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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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景汉朝3月12日作客中国法院网时指出,最高法院法院通过推动《民事诉讼法》三方面的修改,有利于申诉难问题的解决。
景汉朝说,最高法院通过推动《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从制度上为解决申诉难这一问题创造了条件。2007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民事诉讼法》,一是增加了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事由,由原来的五种细化和扩大到十三种。确保有正当申诉理由的案件能够纳入再审范围,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二是改革再审审级制度,明确规定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三是规定了申请再审的时间,明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审查,及时裁定,避免当事人反复申诉。 更多精彩进入直播页面浏览 编辑:
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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