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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农家析法化解矛盾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作者:崔建民 肖婧 李晓震 发布时间:2008-03-14 11:06:30
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促膝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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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3月1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件时,由于运用执行方法得当,巧妙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双方自愿按照法院提出的方案履行后续事项,使矛盾一触即发的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
2007年8月9日,张震酒后驾驶摩托车,与停在路边维修车辆的李锋的农用拖拉机相撞,张震由于伤势严重医治无效死亡。张震生有两个女儿,一个7岁,一个刚满1岁,妻子无固定生活来源。张震的死亡,对本来就十分贫寒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李锋系农场七队职工,几年前由于工作不慎造成右手严重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为了生计,李锋在家人的资助下买了一台旧农用拖拉机,想以此来改变家庭生活条件。但刚买不久的车辆又摊上这样的事,突然的变故压得李锋几乎精神崩溃。 张震的离去,使这个家庭背上了几万元的债务。其父张书文、妻子潘婷为抚养两个孩子,于2007年11月10日将李锋告上了法庭。法院依法判决李锋承担该案件30%的责任,支付张震丧葬费、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及子女抚养费近9万多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在了解到案件双方当事人都存在经济困难的情况后,主动向庭室领导进行了汇报。为妥善处理好此案,执行庭认真制定了执行方案,并选派了执行经验丰富,办案能力强的法官承担此案的执行工作。3月13日上午,办案人员主动邀请了张震的父亲张书文一同前往被执行人李锋的家中。李锋及其妻子张玲起初对法院办案人员的工作极不理解,并有意藏匿刚刚变卖拖拉机的款项19000元。经过胡宝德庭长和谭忠生法官长达2个多小时的耐心析法,李锋的妻子张玲主动将藏匿的19000元交给办案人员。考虑到李锋系残疾,孩子正在上高中需要用钱这一事实,经过办案人员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使双方自愿履行执行和解方案。 编辑:崔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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