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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就好”
——记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赵晓渝
作者:丁力辛 发布时间:2008-03-14 13: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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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早晨,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赵晓渝刚在办公室坐下,一位中年妇女手拿着热乎乎的煎饼走了进来:“赵庭长,这是我亲手做的煎饼,请您收下我的这片心意。”
这位中年妇女姓于,靠做煎饼维持生活。为了能多赚些钱,她把自己起早贪黑做煎饼积攒的钱交给丈夫去炒股。丈夫赔钱后,觉得无法向妻子交代,就拿上家里仅有的100元钱离家出走。不知实情的于某以为丈夫炒股赚了钱,要“远走高飞”,一气之下就起诉到法院,要求与丈夫离婚。为消除于某对其丈夫的误解,赵晓渝冒着酷暑,带领于某到多家证券公司了解情况。知道丈夫出走的真正原因后,于某主动撤诉。“赵庭长真心实意为咱普通百姓着想,我非常感谢她!”于是,发生了前面的一幕。 赵晓渝无论当助理审判员还是当庭长,始终把“让群众满意”作为对自己工作的最高要求。 有60户居民与某建工集团发生噪音污染和采光方面的纠纷,经相关部门多方协调后纠纷仍未解决,60户居民便起诉到法院。赵晓渝在接收案件的当天下午就赶到建工集团的建筑工地进行勘察,核实60户居民反映的情况。从第二天开始,她又接连去居民区和工地十几趟,引导居民们用正确的态度和方法解决纠纷。做通了居民们的思想工作后,她又利用晚上建筑工地施工时间带领被告方相关人员到居民区“体验生活”,帮助他们认识问题的严重性。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态度有了很大转变。赵晓渝又抓住时机及时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很快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至此,这起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纠纷仅用十几天时间就彻底化解。 在工作中,赵晓渝还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维护公平正义。 一供销中心将所建商城出租给某商贸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商贸公司无故不交租金,还私自将部分场地转租给他人,为此,供销中心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租金并解除双方租赁合同。商贸公司则辩称供销中心违约,并提出反诉,要求原告返还各项费用和赔偿损失共计170万元。此案经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商贸公司违反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反诉不应支持。为此,商贸公司通过关系三番五次给担任审判长的赵晓渝送礼物和礼金,结果都被她拒绝。商贸公司又“搬出”市领导给赵晓渝施加压力,但这一招照样行不通。法院最终支持了供销中心的诉求。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商贸公司如期履行了判决。 近年来,赵晓渝先后被授予“河北十佳审判长”、“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称号。日前,她又被评为“全国法院模范法官”。这些荣誉,不知令多少人羡慕,但赵晓渝所看重的并不是这些,她说:“群众满意就好,这是对我的最好回报!”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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