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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自猜疑同行刺探经营 茶楼老板携子滋事伤人
作者:
卞昉
发布时间:
2008-03-14 14:2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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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由于自己茶楼经营不顺利,又见同地段茶楼的经理商某在自家茶楼门前买水果,怀疑是对方窥探自己经营,茶楼老板李会喜携子李鹏登门要与商某理论,理论不成便出手伤人,除了商某之外,当时在场劝架的商某同学田某、商某之妹以及另一朋友隋某均遭受无妄之灾,纷纷受伤,近日,李会喜、李鹏以寻衅滋事罪被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41岁的被告人李会喜和被害人商某均在本市东城区南池子大街经营茶楼。2007年10月29日17时左右,商某在李会喜经营的茶楼门前买水果,李会喜此前因茶楼诸事经营不顺正大为心烦,见此不禁心疑商窥探本店经营,并与商口角。20分钟后,李会喜叫上其子李鹏,前往商经营的茶楼,要求商不能再在自己的茶楼对面买水果,商某未同意,李会喜二人便在茶楼门前殴打商某,商某同学田某、隋某、商某之妹商莉(化名)纷纷上前劝阻,却先后被打伤,后经鉴定致田某双侧鼻骨、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商某上唇膜裂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商莉头外伤后神经反应,腰部软组织损伤;隋某头外伤后神经反应。被告人李会喜及李鹏随后被东华门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此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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