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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法院“3·15”为农民维权“三优先”
作者:孙海雷   发布时间:2008-03-14 15: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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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3·15”前夕,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要求结合“3·15”维权行动和农村春耕播种之时,对坑农害农的假种子、假农资等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以及影响农时的纠纷案件,简化立案手续,做到“三优先”,即: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该院特别要求,各人民法庭要充分发挥服务新农村的前沿阵地作用,在春耕大忙季节,为群众提供方便,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妥善审理好涉农案件,积极推进各类涉农案件处理的规范化。同时,注重把严格实施法律与尊重善良民俗结合起来,使诉讼更有效,裁判更周延,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努力化解农村基层矛盾,促进新农村建设又好又快和谐发展。



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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