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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回眸”系列报道之十 立案:平等、有序、便利相统一
作者:刘晓燕 发布时间:2008-03-17 10:2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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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向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做工作报告时总结了法院发展进步必须坚持的“十条基本经验”。“坚持平等、有序、便利相统一,是维护当事人诉权的重要保障”,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平等:有理没钱也打得起官司 2006年1月,因母亲与弟弟在一次旅行中遇车祸身亡,武汉市民陈某欲将肇事司机、车主挂靠单位及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然而,由于没钱交纳诉讼费用,陈某一直在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里徘徊。接待人员得知这一情况后,当即为陈某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并采取保全措施,依法冻结车主挂靠单位的银行账户。后来案件顺利执结。 有理没钱也打得起官司! 肖扬院长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让有理没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这是全国法院的庄严承诺。为了践行诺言,各级法院在坚持诉讼地位平等的同时,重视对困难群体诉讼权利的保护。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劳动报酬等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及时采取缓、减、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措施。 五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先后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124万人次,决定缓、减、免诉讼费56亿元,保障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平等参与诉讼。 有序:表达诉请渠道畅通 诉权是当事人寻求国家司法救济的起点,立案是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诉求的窗口。 近年来,各级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立案手续,简化立案环节,老百姓表达诉讼请求渠道畅通。 各级法院重视立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建立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立案。当事人起诉从立案审查到正式立案、交费、排期开庭到送达等,不需要任何中转,足不出厅,就能办理全部立案手续。 打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网页,“网上预约立案”栏目十分醒目,当事人无需为资料不全多次跑法院。快捷的网上立案、远程立案等方式正在越来越多的法院推广。 进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的页面,首先迎接当事人的是温情提示。按照提示,当事人分两步输入相关材料,先提交相关信息,再提交相关证据。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提供立案编号。凭着立案编号和立案查询密码,当事人可以随时查询立案的状态。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实施了法庭网上立案,下辖16个人民法庭全部实现局域网联网、网上立案和电子签章,当事人20分钟左右即可办完立案手续。 为了外省区或路途较远的当事人能顺利提起诉讼,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远程立案业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立案材料寄到法院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当即立案并通知当事人。相关法律文书可以通过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诉讼费也可通过汇款方式交纳。 北京市法院在2004年开通了远程立案系统,远郊区县边远地区的老百姓再也不用为了告状奔波往返于法院与人民法庭之间了。他们只需在就近的人民法庭里,通过电脑网络提交诉状便可顺利立案。 为方便偏远地区当事人打官司,各地法院积极推行人民法庭直接立案制度。 在“中国食用菌之乡”福建省古田县,有两个人民法庭派驻乡镇,为方便农户立案,法庭内24小时有人值班,节假日也有法官值守。法庭还向辖区公布了“热线电话”和法官的手机号码,农户随时随地都可以与法庭取得联系。在人民法庭每年审结的案件中,50%以上属于当天立案、当天审理。 据不完全统计,为方便群众诉讼,全国有6520个人民法庭实行了直接立案,占93.93%。 便利:为民措施不断推出 为了方便当事人打官司,各级法院不断推出便民措施。 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台前的书架上,放着立案庭法官们精心制作的12份当事人诉讼指南。《当事人主要诉论——权利和义务》、《财产保全——兑现您的权利》、《民事诉讼举证须知》、《上诉——保护您权利的第二次机会》、《执行——兑现您的权利》、《诉讼费用》……这些与当事人有关或者当事人应当知道的事项都在诉讼指南中一一列出。当事人在等候立案时,拿着诉讼指南坐在椅子上仔细阅读,就能够了解从立案、起诉、审理到执行的全过程。 除了为当事人免费提供诉讼指南,有条件的法院还运用多媒体和信息技术传播诉讼知识,进行诉前指导,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有的法院积极与有关银行协调,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收费点,为当事人交纳诉讼费提供方便。 “一审法院移送了没有?二审法院立案了没有?”一直是上诉案件当事人急于了解的情况。为使上诉案件当事人免受排队等候苦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用信息化技术手段专门开发、设立了上诉案件自动查询系统。当事人到触摸屏一查,案件移送了没有、二中院立案了没有等相关信息立即就能显示出来。使用该系统,不仅方便了当事人快捷查询,同时也减轻了立案窗口法官的工作压力,提高了立案效率。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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