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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法院行政庭五项措施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
作者:王守荣 丁扣萍 发布时间:2008-03-17 1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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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行政庭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全力争创“廉洁司法示范庭”。
这五项措施分别为:一是营造廉政文化氛围。二是健全廉洁司法制度。三是完善廉政监督机制。四是强化廉政责任落实。五是狠抓审判质效管理。 该院建立经常性廉政司法学习制,规范行政案件协调、非诉行政案件听证制,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行政案件庭审礼仪“八禁止”,坚持行政法官“四不为”,维护行政法官良好的廉洁自律形象。健全内部监督网,发挥庭长对法官、审判长对合议庭其他成员以及合议庭成员相互间的监督功能;加强与院纪检监察、审判管理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掌握法官的思想动态,防患于未然;向当事人发送《廉政诉讼告知规定》、《行政审判廉政监督意见函》,公布廉政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当事人的监督;开展走访和征求意见活动,主动听取人大、政协、行政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多形式的外部监督渠道。 此外,该院坚持和谐司法,加大行政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行政案件的协调机制,提高行政案件的和解撤诉率;认真分析近五年行政案件的发改原因,瞻前性思考行政审判管理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强抓审判质效,力争保持行政案件无发改、无新增涉诉上访、无申诉、上诉案件少的“三无一少”良好势头。 编辑:陈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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