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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事业恪尽职守
——记平湖市法院院长杨建明
作者:余建华 孙淑君 发布时间:2008-03-17 11: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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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浙北,早晨还十分寒冷,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院长杨建明和往常一样提前来到办公室,开始新一天的工作。尽管他从事审判工作已20多个年头了,但他依然一丝不苟,从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由于真抓善管、成绩突出,自2006年以来,他连续两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杨建明无论在审判员的岗位,还是在庭长或是分管业务的副院长的领导岗位,他总是恪尽职守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所审结的案件数量多、质量高,受到同事们的佩服和当事人的好评。针对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情况,他亲自调研深入指导,提出要从“帮”字入手,重在“挽救”上下工夫。该院刑庭因工作成绩显著,荣获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他重视信访和判后答疑工作,每月接访当事人,进行解惑答疑。该院已连续7年被平湖市委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杨建明担任院长5年以来,以院为家,凝聚人心谋发展,使法院各方面的工作发生了可喜的变化。他团结和带领院党组坚持学习建院、人才兴院,狠抓队伍建设,支持和鼓励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参加学历教育,通过开展“争创办案优胜部门、争当办案能手”等活动,提倡和鼓励法官办精品案件,强调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努力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有力地提升了法院的良好形象。他注重抓制度建设,该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涉及审判业务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40项相关工作制度,并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在杨建明的带领下,该院5年所办结的3万余件案件,无重大改判或发回重审,无超审限。平湖法院被评为“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全省政法系统规范执法先进单位”等9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2006年,该院被浙江省委组织部和省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并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一等功”。 杨建明以身作则,经常同法官们一起算政治、经济、家庭和事业四个“账本”,监督法官清正廉洁、公正司法,该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已经连续19年保持“零违法违纪”,在平湖市委年度考核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该院的满意度连续5年位居党政机关前列。 平湖法院的基础建设底子薄弱,自担任院长的第一天起,杨建明就把自己的大量精力投入到“两庭”建设。多年的劳累,使他原有的胃病经常复发,但他仍不顾劳累,四处奔波,积极寻求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对该院基础建设的支持。在他的带领下,该院基础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两庭”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两个基层法庭一个已经竣工,一个即将动工。 夕阳的余辉映在窗台,下班时间早已经过去,而杨建明还在办公室里“盘点”一天的工作,并列出第二天的工作安排。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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