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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法律界达成废除死刑共识
发布时间:2008-03-18 09: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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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核准权。据官方统计,到目前为止,高院驳回的死刑判决比例达到15%。3月10日上午,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听取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作的工作报告。中国法学家刘仁文称:中国法律界其实已就废除死刑达成了共识,但民意是反对这么做的。

  中国是世界判决和执行死刑数量最多的国家,据国际人权组织估计,到2007年为止,每年的死刑数量至少为有8000件。长期以来国际社会批评中国滥用死刑,是司法体制藐视人权的体现。并呼吁中国改革司法制度,废除死刑。但社会科学院法学家刘仁文指出,中国的法律界对废止死刑的意义和可行性已形成共识,但制约决策的关键因素是民意。也就是说,官方认为现在要废除死刑,老百姓不答应。对死刑的民意的强大支持,在这个问题上与专家学者的看法差别特别大。

  随着2007年中国颁布的相关法规,死刑核准权下放在省级法院26年后,被重新收归最高法院。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尔梅在官方网页上公布,新的规定实施以来,已有15%的死刑判决被高院驳回。

  据报导,2007年判处死缓的人数,多年来第一次超过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数,体现了慎杀少杀的原则。但中国每年到底执行多少死刑,这一具体数字仍然是个秘密。

  对此,刘仁文认为:“中国现在整个社会在走向越来越公开,越来越民主的方向。政府的各项信息都要向着公民的知情权这样一个大的方向去发展。我个人认为,随着中国政府有关措施的采取,死刑的执行数在未来会逐渐下降。将来某一天,死刑行数下降到了一定程度的时候,中国政府认为公开这些数字在国际社会中不会引起太大的惊讶,或者说,对中国政府来说不会是太失面子的时候,我觉得死刑数字的公开就是指日可待的了。”

  中国司法部门在这一领域的改革是否在朝着废除死刑的方向发展呢?法学家刘仁文认为:“完善这个制度的本意就是要保存这个制度,而不是废除它。我个人认为,这是中国政府对死刑进行严格控制的一个想法,而不是说要废除死刑。”



来源:国际在线-新快报
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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