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民事案件

香港一家投资公司董事长起诉网站讨名誉权
作者:裴晓兰   发布时间:2008-03-18 10:08:56

AD IN PAGE
    称之为“骗子”的报道被网站转载 雅虎网已赔偿5000元

    香港一家投资公司的董事长宋冠君,2006年曾因涉嫌诈骗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此后北京一家媒体刊文称其为“骗子”,并被多家网站转载。宋冠君随后因证据不足无罪释放,便起诉近百家媒体讨要名誉权。昨天,(北京)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宋冠君状告中国经济网一案。

    宋冠君诉称,2006年3月30日,中国经济网上刊登了《假军人骗走奔驰游全国,被骗老板天天在家收罚单》一文。文中不仅使用了宋冠君的真实姓名,还认定他冒充总参谋部南方局局长等进行招摇撞骗,文中多次将他形容为“骗子”。

    宋冠君说,事实上同年4月,警方就因证据不足将他取保候审,约一年后又解除了对他的取保候审。他认为,公安机关既没有给他定性,也没有给他定罪,可见,报道中称他招摇撞骗的事实纯属子虚乌有。而中国经济网面向社会公众作出的报道,会使民众产生他是一个诈骗犯的合理判断。

    宋冠君说,被告的行为给他造成了精神痛苦,他起诉要求对方删除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及诉讼费5000元。

    对于宋冠君的起诉,中国经济网的主办单位北京中经网联合信息咨询中心答辩称,他们只是转载了报纸刊发的文章,报道中所述的内容是警方刑事侦查的内容,是正常的舆论监督。他们认为,“骗子”是日常通用词汇,并没有将宋冠君定性为诈骗犯。此外,宋冠君起诉相关报纸的案件仍在其他法院审理,在该案件出结果前,本案应中止审理。

    昨天,宋冠君的代理人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朝阳法院的判决书,其中显示,宋冠君曾以相同案由起诉了雅虎网站。今年1月,朝阳法院判决雅虎网站败诉,需道歉并赔偿5000元。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新华网-京华时报
编辑:陈秀军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作家状告华表奖影片侵权败诉 被反诉名誉侵权 ·港星李赛凤被诉侵名誉权 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
·杨丽娟状告媒体侵害名誉权 不满法院不公开审理 ·被指“网络撞车党”三面向公司状告百度、羊城晚报等侵权
·通过网络辱骂他人 发帖人网络公司分担责任 ·死刑犯状告《知音》虚构其犯罪情节 索赔1万元
·积怨报复替人征婚 侵犯名誉拘留赔款 ·一句"有一腿"玩笑引发名誉纠纷 受害人申请强执
·山西一农民告镇政府名誉侵权 历时两年最终胜诉 ·清华博士被指棒杀乡亲 蒙冤遭羁押怒讨名誉权
·互联网名誉及其侵权保护研究 ·淘宝网65家网络商店涉嫌侵犯名誉权被起诉
·广告公司私自乱发征婚信息侵犯他人隐私 ·因代理"福寿螺案"遭侮辱 律师邱宝昌获赔2.4万
·媒体不实报道"清华博士卷入命案"被判道歉并赔偿3万 ·央视天气预报女主持人起诉羊城晚报乱点鸳鸯谱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