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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不自在的“上帝”
作者:唐晓东   发布时间:2008-03-18 14: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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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是中国的商家对消费者的一种恭维,但是这种恭维却不全是真心诚意的,他们真正想要的不过是利润,往往还存在着愚弄消费者的行为和现象。想想“上帝”有多少购买行为是在时尚、潮流、广告、明星以及各种促销活动的诱导下进行的。如此说来,“上帝”竟有点象孙悟空了,而商家则象如来佛,任你怎样翻跟头,都跳不出他的掌心。“上帝”得和他们斗智斗勇,打破信息、力量的不对称,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杜卫建议在今后有关法律的修订过程中,增加“禁止利用儿童直接参与商业活动”的条文。这些都促进了立法的逐步完善。

    今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那么“上帝”会说:“商家有责任,执法部门有监管责任,我们又有啥责任。”“上帝”你想想,当你在商场购物,营业员把一个个塑料袋放到你面前时,你是用还是不用?如果你有责任感,是一个对环境负责任的消费者,你肯定会拒绝使用;当你在与商家讨价还价的过程中发现,不要发票会得到更多优惠,你是坚持索要发票还是放弃?如果你是一个对国家税收有责任感的公民,你就肯定会坚持索要发票;当你偶然发现有不法分子制假售假时,你选择举报还是无动于衷?如果你有责任感,是一个具有正义感和良知的人,你肯定会向执法部门举报,哪怕打一个电话。

    所以,“上帝”是不自在的。“上帝”在努力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还担负着理性消费的社会责任,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每个公民都有责任。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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