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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位置: 刑事案件

17岁少女厕所产子高楼抛婴 故意杀人被判刑3年
作者:陈彦炜 秦嵘 邓勇晖   发布时间:2008-03-20 16:2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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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岁少女小薇(化名)在厕所产子后,将其亲子残忍地从高楼抛下摔死。罗湖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小薇提起公诉。记者昨日从罗湖法院获悉,小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小薇初中未毕业便独自来到深圳打工,并于2006年交了一男友。后来,两人分手。令小薇没有想到的是,她在与男友分手时已经怀孕。由于缺乏必要的生理卫生知识,小薇在临产前都不知晓自己有孕在身,甚至对逐渐隆起的腹部毫不在意。

  去年7月16日,小薇觉得肚子剧痛,以为得了肠胃病,便起身去厕所。大约过了一个小时左右,小薇在厕所内产下一名男婴。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小薇面对孩子的啼哭非常害怕,她立即将婴儿的脐带用手指掐断,并顺势将婴儿从卫生间窗户扔到楼下,并把厕所内的血迹和胎盘等物清理干净。从洗手间出来后,小薇若无其事地和同事看电视,后照常上班,未将此事告知他人。这名可怜的男婴坠下高楼后因重度颅脑损伤导致中枢性衰竭死亡。后来路人发现亡婴报警,随后小薇被缉拿归案。

  罗湖检察院在调查后认为,小薇涉嫌故意杀人,但鉴于其未满18周岁,且文化水平较低,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有限,基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对小薇从轻判处。

  记者昨日下午从罗湖法院获悉,法院在接到公诉后进行了一审判决。小薇非法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已构成犯罪,鉴于其年龄原因,判处小薇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来源:中新网-南方都市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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