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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统一司法思想
——一论开展好“大学习、大讨论”活动
作者:人民法院报评论员   发布时间:2008-03-21 09: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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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政法委专门下发通知,部署在全体政法系统开展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各级法院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以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为契机,系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坚定司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信念,进一步用正确的法治理念和价值取向统一司法思想,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如何司法等重大思想问题。

   学习贯彻好党的十七大精神,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座谈会上的讲话,精辟分析了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阐明了新世纪新阶段政法工作的职责任务和特殊重要性,全面论述了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总的要求和重点工作,深刻揭示了加强和改善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大问题,集中提出了关于政法工作及法制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政治原则,进一步阐述了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的重大战略部署,是统一全体政法干警思想认识的有力武器,是推动政法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指导政法工作改革奋进的基本依据,对于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开展好这次活动,是各级人民法院的重大政治任务。搞好学习讨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是关键。各级法院领导首先要从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大学习、大讨论的重要意义,务必按照周永康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总结讲话的要求,在对全院工作做好整体谋划的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和思想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方案和规划,明确责任,做好学习动员,确保学习时间,切实使人人都学习,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切实使广大法官学出成效,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热情,转化为工作动力,转化为工作作风的改进,转化为司法能力的提高。要通过学习教育,使大家学有所成,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使法治理念入脑入心,使学习成果落实到具体行动中,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审判工作过程中,体现在每一次接待信访群众上,让当事人真切感受到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带来的工作作风的改变,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高效和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重视理论学习,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越是处在事业发展的重要时刻,越要加强理论学习;越是面临繁重艰巨任务,越要加强理论学习。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攻坚阶段,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人民法院肩负着重大责任。与此同时,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司法需求不断增强,对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期待。在这种情况下,加强理论学习更为显得必要而紧迫。我们坚信,只要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就一定能够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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