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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店引诱路过司机嫖娼借机冒充警察敲诈
作者: 林剑 侯兴荣    发布时间: 2008-03-25 09: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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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院网讯   利用开饭店,引诱司机嫖娼,趁机冒充警察敲诈他人的王某,近日被广西灵川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

    家住湖南省的王某在灵川一级公路旁开了一家饭店,去年4月,一长途货车司机经过时,进入饭店吃饭,早有预谋的王某与女服务员玲玲等人(均在逃)商量后,即把目标盯上了这位长途货车司机,玲玲则以色引诱司机嫖娼,然而不知是计的司机,被从外面冲进来的王某拦住,王某声称自已是派出所的警察,以司机嫖娼玲玲为由,要对其进行罚款,司机说自已没嫖娼而拒绝交钱。为此,急不可耐的王某等人见司机不从,并对其进行殴打,迫于无奈,司机只好交给他们1000元,才得以脱身。事后王某分得赃款300元。

    案发后,同年底,王某终被安公机关抓获归。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和胁迫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己构成抢劫罪,鉴于王某犯罪后如供述其犯罪事实,且退出了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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