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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法院书记员实行“六查”严把案件质量关
作者:
董正远 赵强
发布时间:
2008-03-25 09:4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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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江苏省大丰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书记员在案件预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案件移送评查前,要求书记员对案卷中的事务性环节进行“六查”。年初以来,该院25名书记员在1200多起案件预查工作中,检查出部分案件存在的瑕疵问题并报审判员及时进行了纠正、完善。
“六查”即查送达证、传票等诉讼文书附卷联的填写是否完整规范;查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是否送达当事人;查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卷内合议庭成员告知书、送达公告等重要诉讼文书是否齐全;查诉讼文书有无错漏字;查诉讼、执行款物的履行是否具备必要的收据;查卷内的证据是否和庭审笔录中一致。 该院自对案卷实施“六查”以来,案件质量明显提高,审判作风明显规范,法院形象明显提升。 编辑:
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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