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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法院:将民生记在心里落实在案中
作者:张瑞环 发布时间:2008-03-25 13: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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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 60多岁的农民老王从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法官手中接过为其追回的欠款1000元钱时,激动地说:“我这点钱,自己要了一年都没要回一分钱,你们不嫌钱少,为我这老头子一趟趟的跑,让我说什么好啊……”这是该院法官关注民生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法院坚持把关注民生实实在在的体现在办案过程中,让百姓通过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便民利民关爱民生。实行“一站式”立案,材料齐全的当事人在十五分钟内就能立案,对于行动不便等情况特殊的当事人,该院积极推出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方便;牢固树立亲民、爱民的司法理念,设置了便民联系卡、诉讼明白纸、便民桌椅、笔墨纸张、老花镜等,为群众营造便利的诉讼环境;依托便民诉讼网络,法官定期巡回收案、审案,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特别是偏远乡村群众诉讼不方便的问题;积极开展“法官五进”活动,组织法官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农村,宣讲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让司法更加贴近群众。 公正审判保障民生。该院坚持把提高案件质量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全方位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落实责任,将案件质量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并配套完善了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实行逐案评查,强化审判监督。通过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在法官们心中牢固树立起 “精品案意识”。同时,该院充分发挥调解所具有的程序简约、成本较低、便于执行,又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力度,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建立以法院为主导、由人民调解员、工会、妇联等部门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的协助调解模式,形成维护民生的整体合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换位思考体恤民生。该院坚持开展换位思考,主动为当事人着想。对弱势群体的案件,尤其是涉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农民工工资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的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对符合适用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实施司法救助。2007年,该院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达16.33万元。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法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克服“冷、衡、硬、烦”,坚持做到“三个一样”,即:不管案件标的额大小,工作态度一个样;不管案件复杂、简单,责任心一个样;不管当事人文化水平高低,耐心细致一个样。如文中开头提到的农民老王的这件案子,承办法官说:“1000元钱的案子,对我们法院来说不算大案子,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会让一家人吃不下睡不好。所以,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李金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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