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
顶部广告
ENGLISH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广告报价

 现在位置: 社会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4月1日调至960元 为内地最高
作者:徐媛媛 潘佳   发布时间:2008-03-25 19:14:38

AD IN PAGE
    3月25日下午2时30分,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陈启伟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相关部门领导发布一组新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新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中提到,从4月1日起,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将从840元调整到960元,据了解,该标准在内地各省级行政区中最高。最低小时工资从7.5元调整到8元。

    本次会议的第二项内容为:上海市体育局领导介绍2008年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上海市传递活动情况;2008年奥运会足球比赛上海赛区赛事筹备情况;上海市民迎奥运群众体育活动开展情况。

    出席今日新闻发布会的有上海市体育局局长、2008北京奥运会上海赛区领导小组副组长余晨,上海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喆人,上海市医保局副局长郑树忠。



来源:新华网
编辑:崔真平

   文 章 查 询
关键字:
高级检索

右侧广告


相 关 文 章
推荐给朋友: Email
·浅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相关问题 ·天津:有突出贡献技师享受政府津贴
·规避社保的龙头老大怎具社会责任感?! ·从司法角度看经营者社会责任缺失风险预防
·北京:4家用人单位因重大违法行为被通报 ·广州实施工资倍增计划:工资将每年递增12%以上
·全总副主席:实施劳合法并非意味着“铁饭碗” ·全总副主席: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合同签订率超八成
·7天化解劳资纠纷 南通开发区法院快速维权赢民心 ·《工资条例》草案主体完成 职工工资协商确定
·北京劳动局规定拒绝就业三次将停发失业保险金 ·深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10年工会组建率将逾80%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遭拒 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工作春节前已全部落实
·宿迁中院强制执结330万元大案化解百余起劳资纠纷 ·劳动保障部:抓紧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配套法规

中国法院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中国法院网”的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法院网,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和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使用本网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法院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法院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需要同中国法院网联系的,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进行。

中国法院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2002-2008 by 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