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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会客厅”与“杀人厅”何异!
作者:司振龙   发布时间:2008-03-26 1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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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媒体曝光,揭开了四川绵阳市城建之“绵阳会客厅”拆迁工程的阴暗内幕,在此之前,它曾被当地日报鼓吹为“高歌猛进”的城建“大手笔”。(3月25日《南方都市报》)

    其一,“在拆迁中被埋的6名民工,除一名孕妇被证实死亡、一男子在重症监护室停留9天逃出鬼门关外,仍有4人生死不明、下落不明”。其二,“一半左右的房屋被视为“违法建筑”零赔偿清除,而绵阳市有关领导指出,绵阳会客厅的拆迁安置,已是绵阳历史上最优惠政策”。

    视农民工生命如草芥,卑之贱之,生死由之。苛政如虎,以“砍头”式拆迁与民为贼,抢之掠之,断其命脉而后快之。诸如此类,层出不穷,总有冠冕堂皇的说词,总有喋喋不休的理由,我们似乎见怪不怪了。

    可就在这见怪不怪的当口,笔者却还是禁不住惊诧了,茫然了——为那故伎重演“绵阳会客厅”内置式的政府“杀人”招牌,为那命如草芥、生死无妨的农民工,为“猪狗”般拉动着“绵阳城建战车”,却置身赤贫危境的绵阳百姓。它是一面镜子,折射出的,既是弱势群体之悲,也是民生涂炭之殇,更是一个“血色GDP时代”的悲哀缩影。

    笔者试问,究竟谁是“绵阳会客厅”之类“城市名片”的“客人”呢?

    农民工显然不是。他们充其量只是一批廉价劳动力,一批随便给口吃的,便会蜂拥而上“卖命”的“贱民”。事故发生,顷刻被埋于坍塌房屋之下的他们,恐怕不了解一个黑色幽默般的事实:绵阳市领导就站在“不足百米的事故现场”,“因事故发生中断了对红星村(事发现场)的视察后,他们转身赴游仙区的另一个拆迁现场,召开会议去了”--除了自己在悄悄下面等死,别无选择。或许他们至死都不明白,即使拿着命打造这张绵阳“城市名片”,却也没有资格成为这“会客厅”的客人,因为那条“烂命”本不值钱。

    与外来农民工相比,绵阳土著居民无疑更有资格成为“客人”。可“做客”的代价,却惊人巨大,乃至要以全部家当换取。

    先是几乎每户人家都接到了“违法建设责令拆除告知书”。该“告知书”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三层以上的属于‘违法建筑’,要先被拆除,一分钱的赔偿没有”, 这些村民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责令在接到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接着“砍头”式拆迁开始上演了,“我们全家人都还在屋子里吃住,他们就在上面拆房子”。在这洪水似的“砍头”拆迁之后,另一幕如期续演:“买20亩地要480万元;而之前卖109亩地只得到390万元”--经过此番“土匪”似的行政暗箱操作之后,不显山不漏水,绵阳市政府倒是赚了个盆溢瓢满,村民却被“匪化”的政府权利掠夺得“只剩下身上的一条裤衩子”。

    农民工屡每被肆无忌惮地侵权,地方政府无视民权行使“掠夺”式非法拆迁,是近些年舆论持续关注的两个焦点话题。国务院也曾多次出台文件予以申明,保障农民工权利,改善其生存环境。对“土匪”类型以毁灭“民生”为代价的行政拆迁,更是三令五申予以警戒。在此意义上而言,绵阳市政府的“绵阳会客厅”,果然“不同凡响”:既把对农民工的侵权做到了极致,悍然无视其性命,也把“匪化”的权力发挥到了极致,就差把一贫如洗的群众拉去做“人肉包子”得了。

    在笔者看来,诸如此类,以行政高压为手段、榨取民脂民膏,乃至是断其活路为代价而打造出的 “城市名片”, 这样的“光彩”名片我们不需要,其上书写着的,不是繁荣兴盛而是字字血泪控诉的罪恶。以“会客”为而名行“杀人”之道,这样的“会客厅”我们更不需要,它充其量不过是“匪化”权力的“杀人凶器”罢了。并不美丽的“绵阳会客厅”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



来源:中国法院网
编辑:黎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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