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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阳一干部侵吞换订报纸差价挪用公款助子经商获刑
作者:张磊 肖志远 发布时间:2008-03-26 10: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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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3月25日,广西宾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华杰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换报差价、挪用公款给儿子经商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华杰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总和刑期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华杰系宾阳县某单位一名干部,2005年至2006年,其负责《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在该县征订发行的工作。在宾阳中学等部分单位已将上级机关要求必须征订的《南宁日报》(每年每份价格为288元)报款上交到其处后,他趁上述单位要求将《南宁日报》调换成《南宁晚报》(每年每份价格为120元)的机会,将超额完成征订发行任务的部分《南宁日报》调换成《南宁晚报》,并截留换报差价款,除给一部分报纸发行员和收发员外,其余换报差价款占为己有。其中2005年换报179份,侵吞报纸差价款17140元;2006年换报658份,侵吞报纸差价款60820元。案发后,宾阳县检察院已扣押被告人华杰所侵吞的赃款。 2006年11月6日至2007年4月23日,被告人华杰利用其负责《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在宾阳县征订发行的工作便利,将其经管的报款分11次挪用102000元给其儿子华华经营木材生意。 宾阳县法院依法审理后,遂作出以上判决。(人物为化名)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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