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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的想走输的强行借钱 “赌友”内讧出命案
作者:李佳/文、图 发布时间:2008-03-26 14:56:09
贾德云被带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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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一边是想“见好就收”,另一边是“输了本想捞”,就这样,双方在赌博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产生了矛盾。最终,双方矛盾愈演愈烈,引发了一场血案发生,而事情结果就是输了的一方不仅钱输了,就连自己的命也“输了”。赢了的一方虽然赌赢了钱,但他却没有赌赢自己的命。今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被告人贾德云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一审判处贾德云死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二十九万元。
出生于内蒙古的贾德云今年30岁,小学文化,农民。据检察院指控,贾德云于2006年12月28日晨7、8时许,在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被害人王某的暂住处,因琐事与王某发生争执,遂持菜刀猛砍王的头、颈部等处数刀,造成王某多发头皮裂伤、左侧颈总动脉及颈静脉横断、左侧腋动脉及腋静脉横断,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贾德云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据贾德云在庭审中讲,2006年12月27日下午至28日凌晨6时许,他一直在被害人王某经营的麻将馆里打牌,因为在与王某等人玩“扎金花”的过程中他赢了王某的钱,赢了钱后他想走却遭到了店主王某的阻拦,他说,王某想管他借点钱接着玩,但他没有同意,后因这件事两个人打了起来,而且在两人互殴过程中是王某先找来菜刀说要砍他,他才将王某的菜刀夺了过来把王某给砍了。而贾德云的辩护人在为其辩护时讲,本案是由于王某在赌博时强行向贾德云借钱,遭拒绝后辱骂贾德云而直接引发的,王某对案件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贾德云认罪态度好,请求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据证人王某某的证言证明,2006年12月28日9时30分许,她到王某在昌平区东小口镇的租住处,见房门半开着,她进到里屋,发现王某仰面躺在地上,脖子和脸上有刀伤,地上有一大滩血,她见王某已经死亡,即打电话报警。王某和李某合伙经营麻将馆,平时就王某一人在麻将馆内住。她以前找王某时,都见王某从里面把门反锁,她敲门才打开。因平时都是王某做饭,所以王某的麻将馆里有一把菜刀。经常到麻将馆来玩的有一个叫“利云”的男子(指贾德云),30岁左右,内蒙古人。 据证人李某的证言证明,她和王某于2006年10月10日合伙经营一个麻将馆。2006年12月27日下午,她和王某在麻将馆看摊,到次日凌晨1时许,店里就剩下她、王某等和一个不认识的男子共7人,不认识的男子说要玩“扎金花”,除了她以外的6个人玩到4时许,一个叫老马的人就先走了,剩下的人玩到6时许,不认识的男子也走了,玩牌时并没有发生矛盾,后她们5个人一起到一个饭店吃早点,一个叫“立庸”的人(指贾德云)对王某说玩牌时,手机卡掉在麻将馆了,王某说没事,一会儿回去找,但她不清楚后来“立庸”去哪儿了,吃完饭就散了,王某把她送到暂住处后,就自己回麻将馆了。当晚,王某输了100元左右,但王某身上可能还有二三百元钱及一个戒指和一对耳环。平时,王某就在麻将馆里做饭吃,所以麻将馆内有一把菜刀和锅、碗等物,案发头一天晚上,她们自己做的饭,当时,刀就放在外屋靠南墙的桌子上。麻将馆就有一把挂锁,她和王某每人有一把钥匙。 另据证人孙某(贾德云之女友)的证言证明:2006年12月27日15时30分许,贾德云从东小口镇贺村的住处出去,晚上一直没回来,直到第二天早晨大约7点钟,天刚有点亮,她听见贾德云敲门,就下床打开房门,她见贾德云脸色煞白,有点慌张,贾德云看了她一眼后,什么话也没说就出去了。后贾德云就一直没有回来过,也没有与她联系。贾德云的脾气特别不好,很暴躁,发脾气时就爱用菜刀砍东西。 经过庭审的举证质证,法院对于贾德云的辩护人当庭提出的几点辩护意见,法院以此情节只有被告人贾德云的供述,无其他证据印证及贾德云虽能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但其犯罪手段凶残,后果特别严重,且无法定酌予从轻处罚为由不予采纳。 一中院审理后认为,贾德云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因贾德云的犯罪行为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遭受的经济损失,贾德云依法应予合理赔偿。据此,一中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听到判决后,被告人贾德云并没有什么异样的表情,但当法官让其在宣判笔录上签字时,贾德云光写“上诉”两个字就写了很久。宣判后,当记者问其对自己的行为是否感到后悔时,贾德云说:“我很后悔”。 编辑:张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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